中新網上海12月25日電 (陳靜李鴻光)明明是刑滿釋放人員,卻謊稱自己是離職警察。被告人吳某屢屢編造謊言需向警方“送禮”、“疏通關係”,多次向該酒吧老闆索要錢款,累計達人民幣15萬元和日元18萬元。上海靜安區法院25日披露,該院以詐騙罪判處吳某有期徒刑4年,並處罰金人民幣4000元。
  30出頭的吳某曾前科,平日里的他喜歡與個別警察交朋友,以此對外吹噓自己不但當過警察,還曾經是一名特警,因與領導關係不睦離開了警察隊伍。今年上半年,在滬做生意的貴州老闆楊某與吳某搭上關係,吳某被委任該酒吧對外公關主管一職,每月獲取酬薪及所謂“公關費”4萬元。
  心懷鬼胎的吳某,自5月12日至6月底的一個多月里,吳某稱開張需要打點警方關係,索要錢款及購物卡而中飽私囊,後該酒吧因消費收費與三檔外來消費客產生爭議時,聲稱公安機關要關人關店,需疏通與公安分局及派出所關係,先後向該酒吧老闆等人索要“疏通關係”錢款,累計達人民幣15萬元和日元18萬元。
  當吳某的謊言被戳穿後,該酒吧老闆等人才恍然大悟。到案後,吳某表示認罪,願意接受處罰。
  法院認為,吳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,虛構事實騙取他人錢財,甚至誣陷相關錢款用於塞警察紅包的虛構事實,且系在刑罰執行完畢後五年內重新系累犯。鑒於吳某到案後能交代犯罪事實,認罪態度較好遂法院對吳某作出了一審有罪判決,並追繳贓款發還被害人。  (原標題:刑滿釋放人員冒充離職警察行騙 稱能擺平糾紛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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